市招商局“三短一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文号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以下简称“三短一简”)规定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开短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参会对象、规格和议程,提高会议效率,对内容和范围相近的会议予以合并召开。严格执行会议纪律。禁止与会人员缺席、迟到、早退,建立缺席、迟到、早退通报制度。会议要有详细会议记录。能在会议室召开的会议不安排在宾馆、酒店召开。不以会议的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会议除发放统一的会议材料和文具外,不得安排纪念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工作例会、工作部署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时间控制在半天内,安排的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不得安排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

  (二)发短文。从严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篇幅,实行上报文件文号总量控制,建立文件印发数量、字数精简责任制,做到少发文、发短文。严格控制发文规格。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控制在1000字以内,特殊情况控制在2000字以内。能以“白头”或函头印发的不以正式文件印发。只保留《招商动态》、《招商快报》简报。调研报告不超过4000字。

  (三)讲短话。坚持“能少则少、能短则短、能精则精、能简则简”原则,减少会议讲话,限定会议时间,提倡即席讲话,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提高讲话实效。

  (四)简办事。简朴办活动,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的同时,力戒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提高工作效能。不得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贯彻讲话、以文件贯彻文件,应狠抓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