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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如何利用外资

来源:    发布日期: 2004-02-25

  随着改革开放的更加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资的利用呈现出进一步扩大之势。当前,我国企业利用外资的情况怎样?有些什么方式和特点? 企业利用外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和注意些什么?为此,记者日前走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外资金利用司副司长刘旭红。
  记者: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有多大?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刘旭红:从1979年到2002年,我国累积利用外国资金约6800亿美元,其中借用国外贷款1900多亿美元,吸收外商投资4500多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0年成为发展中国家中利用外资最多的国家。特别是去年,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超过527亿美元,为世界第一。世界著名管理顾问利尔尼公司公布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中国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有吸引力的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国。
  目前,国外资金占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由上世纪80年代的8%占到15%―20%。通过利用外资,弥补了我国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了一大批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促进了对外贸易的扩大,增加了就业和税收,同进也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
  记者:我国利用外资,主要采取了哪些方式?
  刘旭红:简要地说,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主要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两大类。直接融资,指的是外商直接投资,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合作开发、补偿贸易、加工装配、项目经营权转让、跨国并购、在国内设立外资金融机构、境外投资基金等方式,还有国际股票投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内地企业到境外上市。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用国外贷款,包括国外优惠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两种。在国外优惠贷款中,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有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发基金贷款;还有外国政府贷款,包括日本政府和其他20多个发达国家政府机构的贷款。在国际商业贷款中,包括国外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国际租赁,还包括发行境外债券等。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国内还引进了一些利用外资的新形式,比如有“建设―经营―转让”,也就是媒体上常说的“BOT”,以及项目融资等方式。前面所说的跨国并购、项目经营权转让、境外投资基金等,也是正在探索的比较新的方式。
  记者:境外上市有些什么特点?
  刘旭红: 国际股票投资,即境外上市,是指我国企业通过在香港、纽约等地的股票交易所发行由外国投资者购买的股票,以及在我国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的股票(B股)筹措一部分资金,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扩建、新建项目。
  按照有关法规,我国企业发行股票从境外筹资,其比重超过企业全部股权25%以上享受外资企业待遇。在境外上市发行股票,有利于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筹集到急需要的资金,资金运用比较灵活,企业需依据企业经营效益向股东分红,不需承担契约式的还本付息。但是,发行股票的企业,应当有相当的实力、较高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要按照国际标公布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信息。
  记者:企业要利用外资,必须具备哪些前提条件?
  刘旭红:打算利用外资的企业,首先应当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的利用外资的方向。要按照我国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的指导目录,吸引外资投向国家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基础设施等产业,以使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技术升级。其次,项目应当符合当地今后若干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列入地区发展规划,并考虑当地的基础设施、资金配合等因素。项目应当得到当地政府及计划、建设等部门的支持和认可。因为各有关方面在项目建设运营中能否统一规划、及时协调,这是项目能否成功吸收外资的基础和保障。第三,更重要的是,项目必须有市场前景和良好效益,才可能赢得外资青睐,也只有确保盈利,才能使资金偿还、年底分红有保证。为此,对打算利用外资的项目,应认真进行经济、财务方面的测算,进行经济发展要求的预测,特别是市场发展前景的预测,以及进行各种利用外资方式的比较。
 
  记者: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在利用外资的时候,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刘旭红:一是应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对各种融资方案要认真进行财务分析,比较中外双方的利益,以便在科学测算的前提下决策,不能急于求成。二是结构优化的原则。对各种利用外资的方式,应当综合考虑,各取所长。要优化融资结构,设计好债务结构,注意收益货币和偿还货币的币种相匹配。要优化外资的来源,尽量避免资金来源渠道过于单一。三是融资便利的原则。时间就是效益,在选择利用外资的方式时,要注意选择融资程序简便、成本相对低廉,以及容易规避风险的方式和方案。四是确保偿还的原则。有借就要有还,在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就要进行偿还预测,还要充分考虑可能的风险及不可预见性。五是科学管理的原则。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注意学习和运用国外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经验,努力提高管理、决策的水平,要进行防范债务风险的运作,把风险尽量控制在可抵御的限度内。
  记者:刚才您介绍了,目前有众多的利用外资的方式。选择这些方式时,应当考虑怎样的先后次序,才对企业最为有利呢?
  刘旭红:利用外资是企业发展中进行项目筹措资金一个方面,是企业进一步和国际接轨、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有效途径。如何选择利用外资的方案,不同的企业、不同的项目应有各自的重点。一般情况下,企业拟定项目融资方案和利用外资方案,多数情况下是一个组合性的方案。应当优先考虑在国内筹集资金,争取国内的各种优惠贷款,比如国债资金、政策银行的优惠贷款,如开发银行的贷款。同时,要尽量筹集自有资金,自有资金应当占相当的比例,最好要占20%以上。在考虑利用外资时,首先应当争取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外国政府的优惠贷款,因为这类贷款条件比较优惠。先争取可以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贷款,因为通过国际招标,有利于降低成本。如世界银行、亚州银行和日元贷款。这类贷款目前主要安排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环保等方面的项目,而且项目和贷款规模比较大。争取外国政府贷款,由于此类贷款条件虽然比较优惠,但限制采购贷款国设备,因此,要注意贷款国别与采购国外设备的国别相一致,并在价格谈判中注意保持竟价性。其次,要适当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特别是出口信贷。假如购买设备的国别分散,金额不大,则可借用国外银行贷款;如集中购买某一国家的设备,可使用出口信贷方式。第三,寻求外商直接投资。可以用合资、合作方式,双方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资与合作这两种方式,合资方式比较规范,合作方式则较灵活些。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但要争取做到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第四,探讨采取BTO等方式。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那些对企业感兴趣的外商开展合作,并给外商经营管理的机会。一般说来,BTO方式的前期成本较高,但可以分散管理方面的风险,企业的运作也比较规范。第五,项目建成后,如果效益较好,发展可观,则可以通过上市的方式筹集资金,或将项目的经营权转让给外商,以便腾出资金扩大再生产。
  记者:从宏观的角度来讲,国家对企业的引资有哪些指导性意见?
  刘旭红:加入WTO使我国利用外资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看,在目前外资大量涌入的情况下,关键是希望企业把注意力更多地转移到如何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水平和效益上来。利用外资的重点,要从着重引进国外资金转变到着重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经验和人才上来。在利用外资的投向上,要积极吸引外资投向国家鼓励发展的农业、高新技术、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环保建设,大力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技术升级,积极吸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向我国转移,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在利用外资的构成上,继续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条件成熟的企业到境外上市。抓住时机合理借用国外优惠贷款,适度借用国际商业贷款,鼓励使用国内外汇贷款。在利用外资的方式上,不仅要继续推进传统的利用外资方式,而且要积极探索利用外资的新方式,如吸引外资促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改造,大力吸引国外跨国公司的投资。在利用外资的分布上,不仅要继续鼓励沿海地区的企业用好外资,更要鼓励外商投向中西部地区。企业要发展,不仅要“引进来”利用好外资,也要“走出去”对外投资,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能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信息来源: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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