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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引资不可取

来源:    发布日期: 2004-05-18

    某县出台招商引资的“政策”。所有吃“财政饭”的都有任务,什么项目都行,别人不要的他们全要

  近日,接到几个同学打来的电话,希望能帮忙联系“引资”。笔者很诧异,他们有的在县公安局,有的在县法院工作,怎么也“改行”招商了?

  原来,县里出台了招商引资的“政策”。所有吃“财政饭”的都有任务,所幸他们职位较低,只有100万元的任务。据说激励措施也挺“优厚”的―――“经济上给予重奖,政治上给予荣誉”。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奖励给有功人员。此外,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其本人晋升1―2个职级。笔者问:“优惠政策的底线是什么?”答曰:“没有底线,土地、税收都好说”。“要什么项目?”“什么项目都行,好项目肯定不太好找,而且各县市都有优惠措施,攥着项目的老板比来比去,最后很难进来,那些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反倒好引进些。总之,别人不要的我们全要”,听罢此言,笔者十分惊诧。

  随后,笔者在网上搜索,更感惊诧。笔者发现,各地的招商引资真可谓“政策摆擂台,看谁‘优’过谁?”。西部有个县的“优惠政策”更绝,除什么项目都要之外,引资100万元以上者还可载入县志,“永留青史”。

  这些盲目的甚至不择手段的招商引资无疑弊端重重。它阻碍了政府转变职能的进程。试想,如果政府的所有部门都热衷于去招商、去引资,就很难有时间花在政府该干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此外,这些盲目的招商引资会引来一些垃圾项目和夕阳工程,不仅耗费大量资源、污染环境,还常常是一种低水平重复建设。当前,我国出现投资过热的迹象,资源也比较吃紧,这种状态的形成,和那些“载入县志”式的引资活动不无关系。

  进而言之,这些盲目的引资行为事实上不可能引进“金凤凰”,充其量只能招来几只“黑乌鸦”。笔者曾请教过一家大公司的总经理,问他愿意在什么样的地方投资。他的回答是,在那个地方,政府应当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干预企业经营,并具有高效、透明的运作机制;在那个地方,还应当有产业配套能力和良好的市场体系,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

  可以说,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已不再像改革开放初期那样,是一种稀缺资源,它的作用至多就是“锦上添花”而已。在成熟的投资商眼里,规范的市场秩序胜于名目繁多的优惠,成熟的投资环境重于临时出台的政策。如果一些地方政府不转变工作思路,仍然以政策优惠“拼刺刀式”地抢夺有限的资金,而不注重建章立制和规范市场秩序,恐怕会南辕北辙,适得其反。如果连公、检、法这样的司法机关都来招商引资,很容易让投资方产生当地政府部门“不务正业”、管理混乱的看法,进而对当地整个投资环境产生怀疑。

  看来,一些地方政府确实有必要从用“政策价格战”争夺客户转变为用配套机制的完善来吸引资金,从“越位”、“缺位”转变为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从一味追求GDP增长转变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惟其如此,招商引资才能真正利国利民。(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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